星期六, 6月 30, 2012

五、決志(與神和好的步驟 - 第四步 我們的回應:接受基督 )


、決志(與神和好的步驟 - 第四步 我們的回應:接受基督 )

我們必須信靠耶穌基督,親自接受祂。
聖經說...
「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里去,我與他,他與我一衕坐席。」(3:20)
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(1:12)
「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,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,就必得救。」(10:9)
你在這邊?←

或在這邊?

基督


赦免
悖逆

平安
隔離

丰盛生命


永生

現在,你還有什么理由不接受耶穌基督?
你只要:
1.
承認你的需要(我是罪人)
2.
願意轉離你的罪(悔改)
3.
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你死,并為你從墳墓中復活。
4.
借著禱告,請耶穌基督進入并掌管你的生命(接受祂作救主,并奉祂為主)
禱告 (這時,布道者邀請對方一起念出以上的禱告詞。)
親愛的主耶穌:我知道我是個罪人,需要你的赦免,我相信你為我的罪而死,我要離開罪惡。現在請你進入我的心和我的生命中,我要接受你作我的救主。我要奉你為我的主,跟從你,并加入教會的團契生活。
神的保證:祂的話語
如果你這樣禱告,聖經說...「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」(10:13)
你是否誠心請耶穌基督進入你的生命中?
現在祂在何處? 祂已經給予你什么?
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并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夸。」(2:8-9)
聖經說...
「人有了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,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」(約一5:12-13)
當我們接受基督,透過聖靈在每一個信徒身上的超自然作為,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,這就是重生。
這只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之開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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